中国证监会发布5项资本市场对港合作措施
时间:2024-04-19 来源:中国证监会中央政府完全支持香港长期保持独特地位和优势,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同场合多次明确指出要巩固提升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2024年4月12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若干意见》),《若干意见》作出坚持统筹资本市场高水平制度型开放和安全,拓展优化资本市场跨境互联互通机制等部署。中国证监会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为配合《若干意见》实施,近期在广泛深入调研和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将与香港方面深化合作,采取以下5项措施来进一步拓展优化沪深港通机制、助力香港巩固提升国际金融中心地位,共同促进两地资本市场协同发展。
一是放宽沪深港通下股票ETF合资格产品范围。在两地证监会指导下,沪深港交易所已达成共识,拟适度放宽合资格股票ETF的平均资产管理规模要求,降低南向港股通ETF产品的港股权重和港股通股票权重要求,北向沪股通、深股通ETF产品做对等调整,支持香港国际资产管理中心建设。
二是将REITs纳入沪深港通。拟总体参照两地股票和ETF互联互通制度安排,将内地和香港合资格的REITs纳入沪深港通标的,进一步丰富沪深港通交易品种。
三是支持人民币股票交易柜台纳入港股通。香港推出港币—人民币双柜台机制以来,内地与香港交易所和结算公司积极就人民币股票柜台纳入港股通开展研究,目前相关业务方案已初步达成共识。下一步双方将继续推进业务方案完善、规则修订、技术改造、投资者教育等各项准备工作,争取早日推出,助力人民币国际化。
四是优化基金互认安排。拟推动适度放宽互认基金客地销售比例限制,允许香港互认基金投资管理职能转授予与管理人同集团的海外资产管理机构,进一步优化基金互认安排,更好满足两地投资者多元化投资需求。
五是支持内地行业龙头企业赴香港上市。境外上市备案管理制度规则发布实施一年来,已有72家企业完成赴港首次公开发行(IPO)备案,赴港上市融资渠道畅通,有力支持内地企业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规范发展。中国证监会将进一步加大和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内地行业龙头企业赴港上市融资。
下一步,中国证监会将会同香港证监会等各有关方面,指导两地交易所和结算公司等,共同推动上述政策举措尽早平稳落地实施。
- 2024-05-11 证监会对浙江瑞丰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立案调查
- 2024-05-11 中国人民银行 生态环境部 金融监管总局 中国证监会联合召开绿色金融服务美丽中国建设工作座谈会
- 2024-05-10 【第7号公告】关于修订《关于加强上市证券公司监管的规定》的决定
- 2024-04-30 【第6号公告】《关于修改〈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的决定》
- 2024-04-30 【第5号公告】《关于修改〈中国证监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决定》
- 2024-04-30 证监会发布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公司申请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辅导监管指引 进一步优化北交所辅导监管工作
- 2024-04-30 证监会修改《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
- 2024-04-26 证监会就贯彻落实新“国九条” 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开展专题调研
- 2024-04-26 证监会就《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入股拟上市企业监管规定(试行)》公开征求意见
- 2024-04-26 关于就《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入股拟上市企业监管规定(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